如果要弄清"失忆",首先要讨论"记忆",这是一个艰难的题目。
1、“记忆”是在现在回想过去的实存。记忆中的事物必定是过去曾经有而现在无的。如果现在依然存在,则只需被感知,谈不上记忆。
2、记忆很有可能是特殊的个人经历,一个人之所以是此人的重要标志,是个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是个人的身份认知。
3、记忆可以被当作是一种知识来源,可以使过去的行为准则、反映方式得以延续。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时间的久远,和大脑的潜意识压抑,记忆具有不可靠性与不确定性。而我们在回忆的瞬间,依然会把记忆作为一个实存,就好象过去正在发生一样,过去在现在依然存在,过去成了现在。
那么失去记忆,无疑会带来焦虑不安与迷惑不解,寻找遗失的记忆也就成了各种电影的戏剧性主题,凭借记忆而存在的并不可靠的过去实存,早已经烟消云散。过去是不可知的,只有不断变化中的现时。
失忆也有病理上的(突发的局部脑神经受损,由此产生滑稽、意外、传奇),日常生理的(生活琐事与外语单词的遗忘),主观意愿的(“寻找忘情水”的解脱的方法),潜意识封闭的(对痛苦、犯罪、受伤、惊恐的经历的自动抹去)区分。完全失忆的人只能通过直觉感性,靠一瞬间的敏感来获取对外界的判断。
从文化上讲,失忆很容易被理解为一种对待传统历史与既成文化的态度,即不是质疑,也不是反抗,而是获得对教条与训诫无所顾及的自由,和意想不到的创造力。
不过“失忆”与“完全不曾有过”又如何区分呢?失忆似乎终将指向记忆的失而复得。失忆的快感会不会是有意为之的做作呢?[em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