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阅读:寻找失踪的制度
1898年至1930年,威海卫成为英国租借地,面积约738.15平方公。1930年后,英国又续租刘公岛(原北洋水师所在地)10年,直到1940年交还中国政府。正象当年威海卫被英国人称之为“大英帝国的灰姑娘”一样,这段历史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鲜见有人提起,以至一般游客甚至不少当地居民竟然只知甲午海战、北洋水师,却不知曾经有过32年的英国殖民统治。一百年后的1998年,威海市档案馆从英国复制了数量可观的英租威海卫历史档案。随着档案材料的挖掘、利用,这段历史才在文化记忆的深处慢慢被找回。
一篇有关这段历史的有趣文章:“清代健讼外证——威海卫英国法庭的华人民事诉讼”。文章发表在《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秋季号上,作者陈玉心女士为马来西亚籍华人,任教于英国纽卡斯尔大学法学院,她似乎对英国人的前殖民地有特别的兴趣,去了不少此类地方,但她并不是为了发古幽思,她是一位严谨的学者,她的那篇文章就是一个最好说明。在那篇文章中,作者分析了一个有趣现象:“本地民众热衷于打官司”。[1]这与我们经常谈论的中国人的“厌讼”传统正好相反,引起我的兴趣。
在英国威海行政公署二十世纪头几年的一份年度报告里,有一段充满浪漫情调的文字:本地民众将打官司“视同于上剧场或其他休闲场所一般。一位受到伤害的丈夫会步行二十里去向裁判官诉说他全然无力使其妻子恪守为妇之道。一个满腹委屈的乡下人会踉踉跄跄地走出十里地向裁判官状告邻家偷了他六捆草,而且他会在诉状里用诗歌般哀婉动人的词句来恳求这位大人为他作主,在该案件中,他的感激之情比天高、比海深。”[2]当我读到这段文字时,不禁脑海里浮现出萨义德那挑剔的目光,萨义德的东方主义[3]向我们描绘了“东方”这个具有浪漫情调的“异托邦”意义,作为西方文化的他者,东方被“东方化”了:它是在西方殖民主义文化主导下,被驯化为、被制作成“东方的”。英国档案描绘给我们的是不是一种“西方作品”中的“东方”呢?生活在英人治下的中国人究竟是如何打官司的?说将打官司“视同于上剧场或其他休闲场所一般”,总有点浪漫夸张之嫌,打官司毕竟是场利害之争呀。
但不管怎样,英租威海卫的社会景观确实很特别,山东画报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米字旗下的威海卫》一书,用大量历史照片让我们直观了那段历史的许多“形象”,其中有一幅照片显示的是,一个衣着寒酸的中国玩童用自制的球具模仿打高尔夫球的动作,不禁让人哑然失笑。32年间,英国人制定、颁布了115部法令,200多项法规,其中有《养狗法令》、《野鸟和猎物保护法令》、《禁止虐待动物法令》以及《已婚妇女和女童保护法》等,洋味十足,有人评说:这太超前太不合国情了。然而我却心情沉重,早在夏商时代,中国就有了保护野生动物和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法律,4000多年前中国古人已经创造过的法律文明,后来竟成了“西洋景”!
尽管有妇女、女童保护法,但奇怪的是,英租威海卫直到被国民政府收回,女人还大多在缠足。为什么会是这样?这是我对英租威海卫历史文化与法律制度发生强烈兴趣的开始。后来,我读到这样一份档案材料,其中谈到这一问题:
“中国习惯中有一最残酷无道者,即妇女缠足。本政府已尽力劝告界内人民脱离此唯一之恶习。因为我们是外国人,不能用强迫手段使你们解除此种习惯,所以我们除此之外,用尽方法劝导你们,但是所得之效果很少,这是本大臣很抱歉的。本大臣曾对你们说过总有一天你们的后代必以这种万恶的习惯为厌恶为希奇,并且疑惑你们为什么只管姑息,恐怕你们自己也要这样的,到了那时你们就要后悔当初没听我们的忠告。”[4]
英国人这种渐进的政治理念,尊重民间风俗习惯的法律文明,让我领教。我开始对普通法背后的东西以及它的传播方式产生探索的欲望。一个让我不安的问题日益向我逼近:我们是如何丢失普通法的?清末以来的以大陆法系为模仿对象的法治道路,难道真的是一条不归路吗?
探索的第一步,应当从阅读档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