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反思是一个民族不犯错误的前提,一个没有忏悔和悲悯的民族注定在道德上是弱者。同样,一个以经济利益为全部价值观的民族它的精神未来注定是悲剧性的,当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新闻发言人说出“无钱不要上北大”的时候,我们为这个国家的教育感到羞耻,我们为北大精神的死亡而惭愧,这样的思路下去,我们危险!我似乎已经听得丛林里人 的博杀,这是一个有着育人传承国家的精神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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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答罗中立先生油画《父亲》
布面油画一件(借用油画《父亲》图式;观念;超写实;波谱)
222CM×155CM(与《父亲》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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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颜色和室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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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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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局部
观念艺术作品《自给自足》创作及实施方案书
(本方案只做艺术发生的可能性探讨,其他与本方案有关的社会活动性质不变。)
一.创作动机
……我出生于八零年代,生长在一个敦朴的小县城。喜欢涂鸦却只知道两位画家:画“大白菜”的齐白石和画“大公鸡”的徐悲鸿。好在居然晓得有种东西叫做“油画”,似乎是在某叔伯的书中看到。刚识几字的我,很得意就辨认出画下汉字—“父亲”。这已是儿时遥远记忆中模糊的影子。。。。。。(《儿子》创作手记节选)
罗中立先生的油画作品《父亲》创作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其以超写实绘制手法,及反映当时中国农民,中华民族命运的主题,成为中国近代美术史上“典型化”的重要经典作品。
在西安美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学习结束后的毕业创作中,我以自己与油画《父亲》同龄的视角,对前作戏剧化阐述,创作了观念性油画作品《儿子》。我将“父亲的儿子命运如何?”作为思维导向,同样对画中人物的命运与生活时代展开讨论。
《儿子》形式感有意和《父亲》追求一致,采用了与前作等大的尺幅,相似的构图,相同的超写实表现手法;画面内容运用了“当代艺术”语言。人物故作严肃的表情和姿态,背景人海般戴学位帽的小人,在“伪现实主义”的气氛中,对当今某中体制下的人格进行反讽。作品在整体上追求“父亲”与“儿子”之间的必然承接关系。(此作品暂称“作品1号”)
在《儿子》的创作过程中,我萌发了义卖作品,捐助“希望工程”的想法。继而产生对中国教育体制和所从事专业(架上绘画)社会功能的一些宏观思考。于是决定以创作者为“画笔”;由义卖作品产生的社会活动为“颜料”;社会背景为“画布”,用“天价”标卖这件“教育主题”的作品《儿子》,去试探与考验社会良知是否依然存在,架上绘画的“广泛教化”功能是否依然存在。进而创作了又一件以“百万高价标卖,筹集善款”的为内容的作品---《架上绘画的社会功能实验》。(此作品暂称“作品2号”)
(作品2号属于“过程艺术”,实施中与真实社会活动重叠。表现手法及特性和相近艺术种类有所区别,创作者无法给作品定性。在学术上只作为对艺术表现手段可能性的探求,在社会属性上注重给“希望工程”筹款的实际社会效果,其他问题做以保留。)
在油画《儿子》和《架上绘画的社会功能实验》创作方案完成后,我反复对自己两件作品进行了再认识。触摸到二者的内在联系,发现它们与社会本身是一个三角关系:“教育主题”的绘画(《儿子》)-----作品作用于社会(义卖)-----所得收益反还教育(捐款)。三者形成了具有象征意味的轮回。在这个“圈”中,“作品1号”和“作品2号”物理关系上各自独立互为补充,意识形态上同属一致。于是我将它们看做一完整作品,赋予调侃的名字《自给自足》。试图表现,中国年轻一代在“体制决定思维方式”的当代社会环境下之不屈服精神!其意图清楚,象征性结构完整,故归类为观念艺术。
二.作品组成:
作品1号:《儿子》------答罗中立先生油画《父亲》
作品内容:布面油画一件(借用油画《父亲》图式;观念;超写实;波谱)
作品规格:222CM×155CM(与《父亲》等大)
创作意图:中国教育和年轻人应该被更多人关注等。
创作时间:2005.10------2006.1
作品2号:《架上绘画的社会功能实验》
作品内容:义卖作品1号《儿子》,将全部所得款项捐献中国”希望工程”项目, 义卖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创作意图:扩散作品1号主题,体验良性炒作,进行自我反讽,产生并增加受益者。对架上绘画在当代与社会的关系等进行探讨。
创作时间:2006.1------作品结束
三.实施步骤
1、 2005年10月中旬,油画《儿子》开始动手绘制,2006年元月展前结束。作品《自给自足》在自然状态下开始施行;
2、 2005年12月,联系律师起草“义卖声明”,《架上绘画的社会功能实验》进入准备阶段;
3、2006年元月初,“义卖声明”备中英繁三份,陆续向中国大陆 香港 台湾地区相关报纸杂志网站和其他国家有关英文媒体发布。并邀请记者采写相关报道。《架上绘画的社会功能实验》进入实施阶段;
4、2006年元月12日,油画《儿子》在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参加西安美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学生毕业展览;
5、展览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寻找《儿子》展后陈列地点;
6、由于作品2号的后知性,创作者将在作品1号展出之后,继续向社会持续传播“义卖声明”以及作品意图,扩大影响范围,直到出现认购;(或不出现认购)
7、出现认购之后将在律师的协助下,由国家有关公证部门公证,向中国“希望工程”项目出捐所有款项;
8、 难点:众多媒体有效联系方式难以收集;
作品未售出之前(展后)存放地点有待解决;
媒体反馈程度无法预料;
社会反映方式不可预知;
作者可能遭到来自政治 学术 舆论 人身安全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压力。
四.关于观念作品《自给自足》
从观念艺术的逻辑含义上讲,整个观念作品《自给自足》在本方案截稿之时已经完成。但此作品在对社会活动发生作用后,才能被称“作品结束”。这个过程中,至少会出现以下两种走向:
第一种走向:
“作品1号《儿子》自2006年1月12日展出至被认购,再由国家公证部门公证出捐所有款项,作品2号《架上绘画的社会功能实验》到时完成。彼时,整个观念作品《自给自足》在各个领域自然人的共同社会活动与参与下圆满结束。”
第二种走向:
“作品1号《儿子》自2006年1月12日展出,至“未知长”的时间里无人认购,作品2号《架上绘画的社会功能实验》依然在意义上完成。彼时,整个观念作品《自给自足》在各个领域自然人的共同社会活动与参与下‘圆满结束’或‘无法结束’ 。”
于是在“第二种走向”当中“无法结束”是作品的另一种完成方式。接下来的作品实施进程,无论出现何种走向,均不影响此观念作品《自给自足》之完整性。所以说《自给自足》随着“情节发展”会出现不同的象征意味,这不确定性便是作品魅力与表现力所在。
E-MAIL:artaa@163.com(2006.1.1)
QQ:59954848
备忘录:艺术必须干预生活,不干预生活是没有出息的。 ------何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