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您在逻辑上进行了这样一种偷换:您的论证过程如下:
1,作品应该富有“精神价值”,这种精神价值是有作用的,这个作用值得应该是“社会作用”--这是对你的“可是,关键的是这种精神价值的实现是否真的起了作用?”这句话的整理。
2,一个不知所云的作品,构不成这种精神价值的成立。
3,行为艺术是不知所云的,而任何一张画甚至于一张行画也是“有所云”的。
4,所以,行画也比行为艺术有价值。
这里面,前提1我是同意的,我想,每个人“行为艺术家”也都会统一,画行画的人则分档次。画高级行画的人,会争辩说他的话也是对社会有精神价值的。画地级行画的人,像我在一些行画工厂所看到的工人们,他们未必会这么想。
但是你的前提2是不成立的:
A,你不知所云的东西是不是所有的人不知所云?
B,大多数人不知所云是不是可以等于所有的人都不知所云?这两个问题本身无法简单的下结论。
C,就算所有的人都不知所云,就一定没有价值,这是把“语意”完全等同于“价值”。草木无心,我们却借它们来修心养性。“路逢死蛇莫打杀,无底篮子盛将归”,“野劳共炊无米饭,溪边大会不来人”,这些话都够不知所云,却都有棒喝的巧用。
你的前提3更加明显的是荒谬的。当然不是所有的行为艺术都是不知所云的。当然,鉴于上述C的观点,我认为很多行为艺术不够好的原因,恰恰是因为他们太有所云了。
所以,你的结论是荒谬的。